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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活動源起
  • 競賽項目及規則說明
  • 試題徵求辦法
  • 得獎名單
  • 證明文件補發辦法
 
台灣區高中數學競賽(TRML)乃是一個針對國內高中在學學生所設計的競賽,命題範圍在於數論、代數、幾何及組合等四個主題,每隊由15人組成,進行一場分團體、思考、個人與接力等四個階段的數學團體競賽。民國八十八年財團法人九九文教基金會基於對數學教育的推廣實踐,故舉辦第一屆的全國性數學競賽。
 

台灣區高中數學競賽(TRML)為固定利用每年八月的第三個星期六、日舉行之大型數學活動。其起源於超過25年以上歷史的美國高中數學聯盟(ARML)所主辦的全美高中數學競賽模式。在台灣每年參加國際數學奧林匹亞(IMO)的培訓選手,多數亦參加過此項數學比賽,且多有優異的成績表現。

歷年來此項數學競賽在各校中亦掀起了一股數學熱潮,顯見此項比賽已普遍獲得大家的認同,也確實帶動了國內學習數學的風氣,進而開發學生數學潛能發展,達到推廣中學生數學教育的目的。
民國101年第14屆TRML高中數學競賽正式實施,團體賽、思考賽與接力賽配分由原本40分改為60分

一、競賽項目

 
 
項目
 
 
時間
 
 
題數
 
 
配分
 
 
作答方式
 
 
備註
 
 
團體賽
 
20分鐘
 
10題
  
60分
 
 (10題 X 6分)

 
1. 全隊共同作答 
2. 只須簡答
3. 全隊共同繳交一份答案卷

 
 
 
 
思考賽
 
60分鐘
 
10題
  
60分

(10題 X 6分)

 
1. 全隊共同作答 
2. 須有計算過程
3. 全隊共同繳交一份答案卷

 
 
 
 
個人賽
 
60分鐘
 
(15分鐘 X 4回)
 
12題
 
(3題 X 4回)
 
180分
 
 (每人每題1分: 
 15人 X 3題 X 4回)
 
1. 個人獨立作答 
2. 只須簡答 
3. 每人均需繳交答案卷

 
1. 每回15分鐘 
2. 每回3題
 
 
接力賽
 
12分鐘
 
(6分鐘 X 2回)
 
每回為三小題之題組,共二回;6題
 
(3題 X 2回)
 
60分
 
 (5組 X 6分 X 2回)
 
 
兩階段給分:
 
1. 三分鐘繳卷
答對得
6分 
 
2. 六分鐘繳卷
答對得
3分

 
1. 三人接力作答 
2. 只須簡答
3. 最後一人(第三人)繳交答案卷
 
1. 每組3人 
2. 每回6分鐘
3. 於3分鐘6分鐘各有一次繳卷機會
4. 若兩次均交卷,以第二次繳卷答案為準
 
 
總分
 
 
360分

二、各項競賽規則

一般規則
1. 若有考生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有照片之學生證、身分證、護照、居留證、駕照、有照片之IC健保卡、學校開立有附有照片 在學證明正本或臨時准考證,擇一即可),則該生不得應考,該隊其他隊員可繼續應考。

2. 參賽隊伍隊員人數不滿15人時,可繼續參賽。

3. 作答時,答案需完整與清楚,並填寫於本會所發之答案卷正面答案欄內,否則不予以計分。

4. 除身分證明文件及文具外,
請將個人物品及具有傳輸、通訊、記憶、拍攝、錄影或計算功能之物品:如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眼鏡類、智慧型手錶類、智慧型手環類、耳機類)、電子辭典、多媒體播放器材(如:MP3MP4等)、呼叫器、收音機等完全關機並置於隨身書包後擺放於試場前後空地上。個人攜帶之鐘錶(如:手錶、時鐘、鬧鐘、電子鐘等)不可以有計算、記憶、通訊、傳輸、拍攝、錄影等功能,且不得發出任何聲響或閃光應試中鈴響或使用,該回合以0分計算。

5. 若需計算可使用自行攜帶之無記號空白計算紙。

6. 不可翻閱任何書籍。

7. 停止作答後,繼續作答者,該項成績以0分計算。

團體賽
1. 比賽時間20分鐘,共有10道試題;每一題答對可得6分,未作答或答錯得0分。

2. 競賽開始後,考生可進場作答,但不得延長作答時間。

3. 此項競賽可相互討論,可使用簡易型計算機(工程用計算機除外),可自由使用黑板,桌椅可自行排列。手機屬通訊器材,因此無法使用手機內之計算機功能。

4. 准考編號以大會所給為準,已直接印於答案卷上,繳回答案卷時,不得加註任何記號,違者該項成績以0分計算。

5. 競賽期間應試考生一出試場,則不得再次進入試場。

6. 此項競賽結束後,每隊只需繳交一份答案卷,其答案只須簡答。

7. 20分鐘考試時間終止前,試務人員將給予考生,「考試時間只剩3分鐘及1分鐘」之口頭提示。

思考賽
1. 比賽時間60分鐘,共有10道試題
;每一題答對可得6分,未作答或答錯得0分

2. 此項競賽開始後,考生可進場作答,但不得延長作答時間。

3. 此項競賽可相互討論,可使用簡易型計算機(工程用計算機除外),可自由使用黑板,桌椅可自行排列。手機屬通訊器材,因此無法使用手機內之計算機功能。

4. 准考編號以大會所給為準,已直接印於答案卷上,繳回答案卷時,不得加註任何記號,違者該項成績以0分計算。

5. 競賽期間應試考生一出試場,則不得再次進入試場。

6. 此項競賽結束後,每隊只需繳交一份答案卷,其答案須有計算過程。

7. 作答時,答案需寫於本會所發之答案卷正面,否則不予以計分。

8. 作答時,假設第1小題的答案需使用1.5張之答案卷書寫,則第2小題的答案請寫在第3張答案卷上。作答時,若答案卷超過一頁以上,請考生編寫頁碼與總頁數後再行繳回。

9. 60分鐘考試時間終止前,試務人員將給予考生,「考試時間只剩10分鐘及3分鐘」之口頭提示。

個人賽
1. 每回測驗3題,每回時間為15分鐘,重複4回共12題;每一題答對可得1分,未作答及答錯得0分。

2. 此項競賽每回測驗開始後不准進場作答,但可參加下一回測驗;每回測驗中考生一離開指定位置,不得繼續應考,但可參加下一回測驗。

3. 此項競賽不可相互討論或交談,不可使用計算機。

4. 每位考生需填寫隊伍代號與姓名,所繳交之答案只須簡答。

5. 15分鐘考試時間終止前,大會主持人將給予考生,「考試時間只剩1分鐘」之口頭提示。

接力賽
1. 每回測驗,各小組(每組3人)於3分鐘繳卷並答對者得6分,6分鐘始繳卷且答對者得3分,且6分鐘一到未完成作答者仍需繳卷
每組可於3分鐘與6分鐘各繳卷一次,若兩次皆繳卷則以6分鐘繳卷之答案為準。

2. 此項競賽每回測驗開始後不准進場作答,但可參加下一回測驗;每回測驗中考生一離開指定位置,不得繼續應考,但可參加下一回測驗。

3. 此項競賽不可相互討論或交談,不可使用計算機。

4. 各小組須填寫隊伍代號及組別,所繳交之答案只須簡答。

5. 所有答案只能由第一棒傳予第二棒;第二棒傳予第三棒,但不限次數。

6. 答案卷上除答案外,不得註記其它文字、符號或圖形,違者該項成績以0分計算。

7. 3分鐘與6分鐘考試時間終止前,大會主持人將給予考生,「考試時間只剩30秒」之口頭提示。

8. 先交卷之組別亦不能離開座位。


 
 
本會為舉辦台灣區TRML高中數學競賽特公開徵求競賽試題。本競賽分為團體賽、思考賽、個人賽與接力賽,其競賽方式請參閱本會網站說明。有關命題之宗旨、原則如下:
 
 
 
一、命題宗旨
 
1. 試題應有利於促進中學教育品質之提升,及鑑定學生的數學能力。
 
2. 試題應能培養學生團隊合作研究思考的習慣,提高學習興趣。
 
 
 
二、命題原則
 
1. 以目前我國高級中學教材大綱範圍以內的知識和能力的要求為基準,解題所需知識
不超過大綱範圍,並避免與教科書及坊間參考書過分接近。
 
2. 試題請儘量活潑趣味、生活化外,並避免老舊的題目,每道試題請註明是自編或
改編;改編請附上原題及註明出處。
 
3. 試題請寫明命題要旨,並附較詳細的參考解答,若有多種解法請盡可能附上。
 
4. 本競賽除思考賽為計算證明題外,其餘均為填充題。而思考賽之試題請以一連串
題組型式為之。
 
5. 經選用之試題在競賽正式使用之前,原編者務請保密。
 
 
 
本會即日起開始公開徵求優良試題,參加徵選之試題,請於99年5月28日(星期五)前掛號
寄送本會。未符合候選試題條件者,本會將儘速以掛號退回原件。
 
 
 
本會地址:100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300號9樓
 
電話:02-2365-3912、02-2365-3995
傳真:02-2364-2473

第24屆 ~ 第26屆 TRML 高中數學競賽
團體得獎名單(可直接點入)

● 第26屆 TRML高中數學競賽
全國個人金牌獎
陳弈勳(臺北市 私立薇閣中學) / A080 臺北市 私立薇閣中學 鼎足

全國個人銀牌獎
蕭竣祐(桃園市 市立武陵高中) / A093 桃園市 市立武陵高中 賴清德
張尹碩(臺北市 私立東山高中) / A095 臺北市 私立東山高中 龘龘龘隊
陳彥銨(臺東縣 國立臺東高中) / C014 臺東縣 國立臺東高中 成雙成
洪靖承(臺南市 國立臺南一中) / C024 臺南市 國立臺南一中 汪汪隊
王銓毅(嘉義市 國立嘉義高中) / C042 嘉義市 國立嘉義高中 嘉中邸

共 5 位

參賽學校傑出貢獻獎
新北市 市立中和高中
新竹縣 國立竹北高中
新竹縣 縣立六家高中
臺中市 市立臺中一中
臺中市 市立臺中二中
彰化縣 私立精誠中學
嘉義市 國立嘉義高中

指導教師傑出貢獻獎
王鴻翔老師 彰化縣 國立彰化高中
李哲文老師 臺北市 私立東山高中
李善文老師 臺北市 私立東山高中
周洺朱老師 臺北市 國立師大附中
林煜家老師 臺北市 國立師大附中
林鋙承老師 高雄市 薪哲智元數學
洪慶良老師 臺北市 私立東山高中
徐俊男老師 新竹市 國立竹科實中
陳珮如老師 臺北市 市立建國高中
陳鵬旭老師 臺北市 國立師大附中
黃俊誠老師 新北市 私立格致高中
劉玉蓮老師 高雄市 市立高雄中學
劉昌龍老師 臺中市 私立明道中學
蔡其南老師 彰化縣 國立彰化高中


● 第25屆 TRML高中數學競賽
全國個人金牌獎
朱庭其(臺北市 國立師大附中) / A022 日本報 隊

全國個人銀牌獎
林秉坤(臺北市 私立南山高中) / A028 新北市 私立南山高中 王大師 隊
歐羿廷、何重進(新竹市 國立竹科實中) / A031 新竹市 國立竹科實中 竹科
李承恩(臺中市 市立臺中一中) / B014 臺中市 市立臺中一中 小紳士 隊
黃承傑、蕭鈞友(臺中市 私立明道中學) / B025 臺中市 私立明道中學 明道
張紘睿(臺中市 市立臺中一中) / B045 臺中市 市立臺中一中 登登登 隊
謝智帆(雲林縣 國立虎尾高中) / B055 雲林縣 國立虎尾高中 對對對 隊
李翊豪、陳文勝(彰化縣 國立彰化高中) / B057 彰化縣 國立彰化高中 餅乾俠 隊
陳聖淳(臺中市 市立臺中一中) / B058 臺中市 市立臺中一中 寫的都 隊
劉兆安(嘉義市 國立嘉義高中) / C005 嘉義市 國立嘉義高中 TBO
呂家瑋(臺南市 國立臺南一中) / C023 臺南市 國立臺南一中 南一中 隊
李天輝、曾國銘(高雄市 市立高雄中學) / C030 高雄市 市立高雄中學 頭胖大 隊
王彥鈞、蔡昀諺、鄭傑遠(高雄市 市立高雄中學) / C037 高雄市 市立高雄中學 蹭蹭蹭 隊
施宏宇(臺南市 國立臺南一中) / C038 嘎巴拉隊
19

參賽學校傑出貢獻獎
臺北市 市立大同高中
新竹市 國立竹科實中
新竹市 國立新竹高工
彰化縣 國立彰化女中
嘉義市 國立嘉義女中
屏東縣 私立美和高中
宜蘭縣 私立慧燈中學

指導教師傑出貢獻獎
方怡中老師 高雄市 青原數學文教機構
江國宏老師 高雄市 市立高雄中學
洪允東老師 臺北市 國立師大附中
黃加欣老師 臺中市 市立臺中一中
楊智皓老師 臺中市 私立明道中學
蔡仲彬老師 臺南市 國立臺南一中
鄭凱鐘老師 臺北市 市立北一女中

● 第24屆 TRML高中數學競賽
全國個人金牌獎
李新一(臺北市 私立東山高中) / A034 臺北市 私立東山高中 睡衣派 隊
陳諺德(臺北市 市立建國高中) / A049 臺北市 市立建國高中 不想面 隊
章宏瑞(新竹市 國立竹科實中) / A058 新竹市 國立竹科實中 竹科A 隊
杜適筠、劉又甄(臺北市 市立北一女中) / A073 臺北市 市立北一女中 特恭 隊
徐嘉謙(新竹市 國立新竹高中) / A074 新竹市 國立新竹高中 超吉湛 隊
賴睿廷(臺中市 市立臺中一中) / B011 臺中市 市立臺中一中 一隆中 隊
黃承傑、賴柏沅、顧韶鈜、楊詠安、李佑倫(臺中市 私立明道中學) / B015 臺中市 私立明道中學 明道A 隊
王紹帆(彰化縣 國立彰化高中) / B024 彰化縣 國立彰化高中 扣昏 隊
王宥翔(臺中市 私立明道中學) / B036 阿格麗 隊
曾晨旭(彰化縣 私立精誠中學) / B041 彰化縣 私立精誠中學 夠夠 隊
陳朋葳、戎慶一(臺中市 市立臺中一中) / B042 臺中市 市立臺中一中 您電都 隊
張文睿(臺中市 市立臺中一中)、鐘芃昇(臺中市 私立衛道中學) / B045 答案寫 隊
陳冠宇(彰化縣 私立精誠中學) / B048 彰化縣 私立精誠中學 精誠1 隊
林承翰(臺中市 市立臺中一中) / B052 臺中市 市立臺中一中 猴群派 隊
許祐愷、林軒名(臺南市 國立臺南一中) / C005 臺南市 國立臺南一中 一中一 隊
吳維綸(高雄市 市立陽明國中) / C006 AOT 隊
謝子琦(高雄市 市立高雄中學) / C011 要叫啥 隊
呂家瑋(臺南市 國立臺南一中) / C014 臺南市 國立臺南一中 一中二 隊
黃品翰(臺南市 國立臺南一中) / C019 臺南市 國立臺南一中 竹園幫 隊
王 淇(高雄市 市立高雄女中) / C044 高雄市 市立高雄女中 虛根成 隊
鄭安妤(高雄市 市立高雄中學) / C049 雄科瞌 隊
共29位

參賽學校傑出貢獻獎
基隆市 市立安樂高中
臺北市 市立大直高中
臺北市 市立內湖高中
新北市 私立格致中學
桃園市 市立平鎮高中
桃園市 國立中壢高中
彰化縣 私立精誠中學

指導教師傑出貢獻獎

王信元老師 高雄市 市立高雄中學
王朝慶老師 彰化縣 私立精誠中學
王經柏老師 臺北市 私立薇閣中學
李吉彬老師 臺中市 市立臺中一中
莊添丁老師 新竹市 國立竹科實中
黃世村老師 高雄市 傅鐘文理補習班
黃俊銘老師 臺中市 市立臺中一中
黃雅雲老師 彰化縣 國立彰化高中
賴信志老師 臺中市 市立臺中女中



TRMLJHMCTMT證明文件補發辦法

1. 請填寫「證明文件補發申請表」,申請者應以正楷清楚詳細填寫並簽名
2. 完成申請表填寫後,請將《總費用 (請以等值郵票代替 或 匯款證明) 》與《申請表》一併以【掛號郵件】郵寄或掃描E-MAIL至本會,並請確定本會是否收到該申請。
3. 本會收到申請表後,將於7個工作日完成查核,並將補發之證明文件依指定郵寄方式郵寄至指定聯絡地址。
4. ※欄位請勿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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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台北市中正區100047汀州路三段58號 / ADMIN
〈上班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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